模拟审判实验教学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实训课程,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主要教学环节。本实验弥补了现实中实训课程成本高昂、交互性差、自由度低、受限于场地、时间、师生比例,只有极少数学生才能亲自参与角色扮演等缺陷,并对实体模拟审判起着反辅作用。经过虚拟仿真实验,再进行实体模拟审判,学生普遍反映,实体模拟审判变得“so easy”,实体模拟审判的水平大幅度提高。
(1)实验方案设计思路,体现出本实验以人为本的特点:本实验秉承“学生中心”理念,以学生扮演角色为手段,充分互动为基础,坚持审判任务导向和全过程评价,由学生主导实验过程和结果,增强学生的获得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
(2)教学方法创新,体现出技术融合、开放共享特点:本实验综合运用多媒体、3D仿真、HTML5、W1B、GL等技术,深度融合实验教学要求,对实验各模块进行了模拟和动画制作,保证了实验教学的吸引力和教学有效度。具有技术先进、感受独特、自由度高、交互性强特点,增强了学生情景化体验,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启发了创新意识。同时利用网络、云平台进行资源共享,用户不受时间、环境、地域等条件的限制,随时随地自由选择案例进行训练,极大方便了学生的使用,凸显与现实中实训课程的区别。
(3)评价体系创新,体现出全程点评,实时评价特点:老师从服务器后台管理能够全面监视每组学生的实验进度和具体的实验情况,对学生在实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点评和指正。将来拟增加各个法庭相互之间的评价以及同一法庭内各个角色相互之间的评价。
(4)对传统教学的延伸与拓展,体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虚拟仿真模拟审判课程的设置克服了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有利于推进职业素质教育。由于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拘泥于专业领域的知识传授,教育过程相对封闭和狭隘,造成教育成果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严重脱节,日渐受到司法实务界人士的质疑和严厉批评。模拟审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实训课程,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有助于克服我们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推进职业素质教育。
第二,模拟审判虚拟仿真教学弥补了传统的实体模拟审判课程的不足。传统的实体模拟审判,往往一场审判的参加者只有12人左右,大多数学生只能旁听而不能亲自参与,这样就使得模拟审判教学的实训效果大大降低。而模拟审判虚拟仿真教学,每个学生都以一台电脑为工具、学生自由组合选择角色进行模拟审判对抗练习,每个学生都能扮演原告、被告、律师、法官等角色,参与和体验审判过程,从而大大提高了学生训练司法口才、法律文书的写作、以及审判实践操作能力的成效。
第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现代法学教育不可或缺的先进手段,也是学科研究成果转化为人才培养资源的手段。
第四,虚拟仿真模拟审判教学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由于通过3D动态模拟和交互式控制实现了三维交互式模拟审判现场,逼真性代入感特别强,人人都能进行角色扮演,并且能随意选择和交换角色,进行审判“电子游戏”。在各种实践性教学方法中,虚拟仿真模拟审判教学法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性与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