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法律援助处韶关学院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韶关市司法局2004年3月批准成立,2004年9月22日正式对外提供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工作站隶属于韶关学院,接受韶关学院政法学院的全面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韶关市法律援助处的指导和监督。到目前,工作站运转顺利,在培养学生办案能力的同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为韶关市普法宣传工作做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实现了高校人才培养与地方社会发展的完美结合。
(一)工作站提供的法律援助形式
根据1999年9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15条的规定,本工作站主要采取下列法律援助形式: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2.刑事辩护或者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二)工作站的人员构成
1.两名具备律师执业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老师;
2. 21名经选拔的、有服务社会热情的优秀高年级学生。
工作站的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无偿向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和非讼法律事务代理等多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工作站的工作方式
1.电话咨询
2.接待来访咨询
工作站咨询热线:8124148
工作站地址:韶关学院政法学院一楼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