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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政法学院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制度
来源: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2/06/15 点击量:

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使党组织做出科学民主的决策,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广泛全面原则。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决策前在党员和群众中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

(三)公开透明原则。除依法规定保密的外,采取一定方式公开通报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使征求意见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

(四)形式多样原则。采取调研座谈、交流协商、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

(五)群众路线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决策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拓宽民主渠道、尊重群众的创新精神,又要善于集思广益、当机立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七)前瞻性原则。要正确分析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预测工作发展的趋势,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来分析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使决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把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

(八)可行择优原则。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二、征求意见的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部门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整和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三、征求意见的程序

征求意见时,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时间。

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后,要及时将决策内容向征求意见、参与决策以及与决策内容相关的党员群众进行通报;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踪调研决策执行情况,并适时总结完善。

政法学院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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