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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政法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制度
来源: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2/06/15 点击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工作,充分发挥和调动高层次人才在学校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为落实做好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工作,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履行办学治校、育人育才、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全面提高学院党的建设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强化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工作。

第二条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4 号)、《广东省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粤教工委思函〔2019〕3 号)、 《韶关学院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实施方案》(韶学院党发〔2019〕24 号)、《学校党委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韶学院党发〔2021〕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学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工作具体化、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亲和力、针对性、实效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保证。

第四条 联系工作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畅通联系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激发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成就感、归属感、获得感,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的作用。

第二章 范围和对象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领导干部主要指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

第六条 联系对象应为本院的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有代表性的青年学者、青年教师等。

第三章 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对联系对象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第八条 围绕党的建设伟大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对联系对象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世情党情国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他们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九条 联系服务工作要紧密围绕联系对象开展,突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报学院发展建设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发挥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的作用;关心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第十条 对联系对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师德师风教育,鼓励、帮助他们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他们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第十一条 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指导青年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教学研究,推动大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发挥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的重要功能,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第十二条 每位党委班子成员联系2-3名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每年与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联系不少于两次,联系对象如有重大事情和紧急情况,可随时向所联系的领导反映。

第十二条 联系服务工作可采取座谈、走访、信函等路径开展。通过建立联系、问政问策、走访慰问、提供服务等举措,尤其是要通过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建言上畅通渠道等方式,形成直接的、密切的联系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要创新联系服务工作的方式和内容,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在联系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中的作用,积极运用线上线下互动交流平台,加强联系服务的即时性,提高联系服务的针对性,保持联系服务的经常性。

第十三条 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可通过通讯、面谈、信函等形式,向联系服务主体反映情况,要求帮助创造工作条件和解决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实施和保障

第十四条 学院党委书记作为学校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院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工作负总责;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作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全院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教师工作。在日常联系工作中,院党委班子全体成员,主要通过所在党支部牵头组织,参加具体的联系活动。

第十五条 院领导的联系对象由学院党委提出初步人选,征求联系领导和联系对象意见后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变动,可对联系对象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 学院党委及各基层党支部要把联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及党建和人才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不断完善机制、总结经验、改进方式,增强联系广泛性和服务精准性,形成联系服务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工作格局,不断提高联系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政法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韶关学院政法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11月 5 日

联系名单如下:

班子成员

高层次人才

青年教师

林家坚

朱代琼

黄璞

韩登池

成量

李茂强

陈永生

黄一映

康密

陈军

沈新坤

刘卓

曾保根

陈彬

罗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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