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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后勤部2023年9月(第三次)员工招聘公告

作者:邓晓彤   发表时间:2023-09-28   部门: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总务后勤部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总务后勤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招聘

部门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或职称

专业

性别

招聘条件

校园物业管理中心

普工

1人

初中及以上

不限

男、女不限

身体健康,思想端正,能吃苦耐劳,工作负责。

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岁)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应聘人员须持有户口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二)身体健康,须提供健康证明。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待业人员,必须持有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薪酬待遇

(一)按总务后勤部合同工编制进行聘用,执行总务后勤部合同工现行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上述岗位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养老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医疗险、住房公积金)及大病医疗。

(三)上述岗位食宿均自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5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将个人求职简历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的纸质版交到韶关学院韶乐园总务后勤部校园物业管理中心103办公室(明德区一号办公楼)。或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至指定邮箱hqcwyzx@sgu.edu.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专业+姓名”),发送邮件后请致电8120057电话告知。

总务后勤部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登记符合基本条件的简历,遴选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由总务后勤部校园物业管理中心(公告结束后提前1天)直接通知应聘者本人进行面试。

五、公示和聘用。

总务后勤部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总务后勤部审批,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拟聘用人员需按相关要求进行用工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

体检合格人员,在总务后勤部网页进行拟聘用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总务后勤部监控科提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下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中长期劳动合同。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韶关学院总务后勤部网页。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1-8120057,联系人:邓老师。

(二)招聘工作由总务后勤部监控科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1-8121505。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个人求职简历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学院总务后勤部负责解释。

总务后勤部校园物业管理中心地址:韶关学院韶乐园明德区一号办公楼103室。

邮政编码:512005 

                                         

                                  总务后勤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