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韶院后勤〔2024〕1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务用车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的管理,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今年上半年全部《韶关学院公务用车租赁申请审批表》(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字)、《公务租车管理台账》的纸质材料汇总装订成册,于2024年7月8日前交到思源区总务后勤部交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同时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总务后勤部江典潼,由我部统一汇总归档。
联系人:江老师 19807511943(短号661943)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部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