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和学校2026年3月5日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决议精神,现将拟征集明德区濂溪大道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服务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出租情况说明
拟出租项目位于学校明德区濂溪大道新建停车位,占地面积约88平方米。拟采取公开竞价招租方式,征集服务商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投资建设及运营。设备规模为快充4枪、慢充2枪,共计6个车位。
二、项目招租要求
(一)招租方式:公开竞价招租
(二)合同期限:5年
(三)底价确定:以第三方市场评估价作为招租底价,最终租金以中标价为准
(四)费用结算: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水电费缴费标准,按学校现行财务和水电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7日至4月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异议反馈
凡对上述项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后勤部监控科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并附本人亲笔签名。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老师(总务后勤部监控科)
联系电话:8121505
电子邮箱:hqcjk@sgu.edu.cn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明德区1号办公楼总务后勤部监控科
邮编:512005
总务后勤部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