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身心健康,须提供健康证明。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除外。
(四)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无吸毒史。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韶关学院总务后勤部饮食服务中心薪酬分配制度执行,具体面议。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和其他需要说明的纸质版材料交到韶关学院韶乐园明德区一号办公楼总务后勤部饮食服务中心210室,也可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hqcyszx@sgu.edu.cn(邮件标题应标明:“应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所有证书证件、说明材料等均扫描原件打包作为附件发送。
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登记符合基本条件的简历,遴选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现场实操考核
1.面试由总务后勤部饮食服务中心(公告结束后提前1天)直接通知应聘者本人进行面试。
2.面试当天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以及附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面试完成后统一进入现场实操考核环节,考核内容围绕本岗位专业技能开展。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等方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总务后勤部审批,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备案。拟聘用人员需按相关要求进行用工体检,需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一周内完成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的办理,于正式上岗前上交。如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将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
在总务后勤部网页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总务后勤部监控科反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内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以下的,将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在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中长期劳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韶关学院总务后勤部网页,咨询电话:0751-8120517、13580130490,联系人:梁老师;0751-8120517、13927873330,联系人:赖老师。
(二)招聘工作由总务后勤部监控科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751-8121505,联系人:曾老师。
(三)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个人求职简历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总务后勤部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