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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周转房租金标准的公布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9-18   部门:总务后勤部    浏览次数:  

根据《韶关学院周转房管理办法》(韶院后勤〔2023〕5 号)有关规定,租金情况每3年评估公布一次,执行的租金标准每3年根据评估和实际情况调整一次。总务后勤部委托第三方对学校教职工周转房一年期租金进行评估,现将我校评估并调整后的教职工周转房租金标准予以公布,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总务后勤部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