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统筹协调工作,加强对重要工作的汇报、沟通、协商,提升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党委书记、校长沟通协调
党委书记和校长日常工作定期沟通、重要事项事前通气、重大决策事项定前沟通。
(一)每周碰头。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每周五下午或周一上午碰头沟通协商,交流有关重要工作进展和最新情况,研究下一周和近期重要工作。校长向书记报告党委会会议由校长和校长办公会议推进的有关决议、重要决定事项主要落实进展情况,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以及其他重要工作和事项;书记向校长通报有关重要情况、重要工作事项以及下一步主要工作设想等。
(二)每月通气。党委书记和校长每月最后一周召开工作通气会,通报本月学校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进展,共同研究下一个月以及近期工作方向、其他重要事项和问题,商议热点难点重点工作,共同协调解决相关工作及问题。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的校领导或中层正职等参加。
(三)学期谈心。党委书记和校长每学期举行至少1次深入的谈心话谈。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围绕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以及遵守“六项纪律”的有关情况,互相提出意见、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深入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更好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二、校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
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日常工作定期沟通、重要事项事前通气、谈话谈心经常开展。
(一)双周沟通。党委书记和校长每两周至少1次专门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思想和工作汇报,沟通、商议、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近期分管工作主要进展情况、重大工作与重要项目主要推进落实情况、重要工作项目决策前信息沟通。
(二)经常通报。校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召开工作通报会,相互通报分管工作业务,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各方面信息和动态,更好发挥集体智慧推进学校发展。
(三)学期谈心。校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每学期不少于2次,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要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实际,真诚交流,坦诚沟通,达到互相理解、促进提高的目的。
三、校领导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负责学院工作汇报
(一)定期汇报。校领导每月至少听取所分管部门、负责学院的主要负责人1至2次工作汇报,主要内容包括:近期本单位落实学校党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决定事项以及学校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校领导有关工作布置的情况;主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设想;师生员工最新动态情况、个人思想、心理行为状态,以及重要工作推进、重大问题处理,其他有关重要信息等。
(二)应急汇报。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重大问题、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其处理情况等,要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汇报。
四、校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要及时汇报反馈
(一)事必有着落。校领导口头、书面或会议等场合交办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承办单位或相关个人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事必有反馈。分管校领导以及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等承接工作任务后要按照“谁交办布置向谁汇报反馈”的原则,在工作任务限定的完成时间内尽快争取早日办结。要遵循“闻风而动,想方设法,快出成果,再求完美”的工作要求,处理相关工作事项并及时主动汇报反馈工作事项进展情况。
(三)事必有回音。一般工作可口头汇报反馈进展情况,重要工作口头反馈的同时,可再进一步书面报告反馈。无论工作事项是否办结及办理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问题而搁置等情况均须及时反馈汇报。
(四)事必有结果。办理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等,要尽力想办法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对接受工作任务等若有不同意见的,要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决不允许拖而不办或搁置一边。
五、报送校领导审阅的重要报告、请示等材料事先审核把关签字拟报送分管校领导审阅的书面材料,先由起草的部门或二级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拟报送学校主要领导审阅的书面材料,原则上先由起草的部门或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校领导审核把关的材料可直接送修改后的“花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