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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0 来源:校团委 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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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广东省促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要求,进一步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岭南本土文化、非遗文化广泛传播和深入传承,激发校园美育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扬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师生在非遗教育教学领域的成果,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按要求组织开展作品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东艺术职业学院

协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目的

为更好激发校园美育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扬作用,展示学校师生在课程教学、专题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等非遗教育教学活动成果,厚植师生爱国情怀,反映新时代学校人文精神,举办此次活动。

(二)作品要求

各单位应以现有作品为基础参与活动,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艺术形式不限,适合在规定的空间展示。鼓励选手使用人工智能及数字技术进行创作及展示。

(三)作品分类

1.传统美术类、技艺类非遗:主要包括雕刻、印染、编织、刺绣、剪纸、年画、麦秆剪贴、泥塑、面塑、灯彩、挑花等;

2.表演类非遗: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曲艺)等;

3.体艺类非遗:包括体育、游艺、杂技等;

4.数字类非遗:包括结合AIGC进行创作、设计等;

5.教学研究类非遗: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文章等。

(四)组别及数量

1.高校申报数量:以高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每个高校限报4个作品(包括教师和学生作品,各校每人限报1件作品)。

2.作品人数要求:面向全校师生,每件作品限报3名作者,教师作品不得有学生参与,学生作品须有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限报2人。表演类和体艺类参演人数不超过30人。

三、作品格式及要求

(一)作品格式及报送要求

1.传统美术类、技艺类。以图片形式报送,JPG格式,长及宽均不超过2560像素,不低于1440像素,文件不超过200M。立体作品需提交作品全貌实物的6张图片(含:上、下、左、右、前、后六个视角)。需报送作品原稿图片(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命名)与隐去署名、创作单位等信息的图片各一份。

2.表演类、体艺类和数字类。以视频方式报送,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数字艺术类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单个视频不超过1G,编码格式H.264/25帧,视频格式为MP4、MPG2或MOV格式,分辨率1920×1080P。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命名,需提交原稿视频与隐去署名、创作单位等信息的视频各1个,视频不能多个文件合成。

3.教学研究类。教学案例或教学研究,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文章查重率、AI查重率不超过15%。标题为黑体小三号、居中排列;正文为宋体⼩四号;引文(独立段落)为楷体或仿宋小四号。段落行距为20磅。材料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类别”命名,需提交隐去作者姓名、所在学校信息的可编辑版和pdf版文档以及含有作者信息的可编辑文档原版文件各一份,并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电子版。

(二)实物作品格式

进入实物遴选的美术类、技艺类作品需提交作品原稿参与复评,作品长宽高尺寸在180cm以内,重量不超过100kg,其他类别作品和初评要求一致,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方式及要求

(一)材料准备:各单位组织教师/学生按活动方案要求(附件1)准备相关作品并按要求提交配套材料,包括《广东省学校非遗项目交流展示活动报送作品信息表》《报送作品汇总表》《报送作品审核表》(附件2),确保材料完整、格式规范。

(二)各单位初审: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核查作品原创性、信息完整性及格式合规性。

(三)时间要求: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教师/学生提交的材料,以单位统一将材料于2025 年9月19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工作邮箱sgusmzx@sgu.edu.cn。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汇总全校作品后将组织评选,择优推荐4个作品(含教师作品与学生作品,每人限报1件)至省厅参加项目展示活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活动展览时间和参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送作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所有上报作品须提交作品自查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三)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如发现参展人员身份不符或参赛作品剽窃、侵权和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方有权撤销该作品的参展权,收回奖励荣誉。参展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联系人:张晓丹,联系电话:0751-8120017

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