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切实执行《韶关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韶学院〔2021〕282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项目管理流程,精准掌握各单位自主管理的社会奖助学金实施详情,现需各单位集中上报社会奖助学金相关备案材料,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社会奖助学金项目设立情况
本次统计的社会奖助学金,指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在我校捐资设立,专门用于表彰优秀学生或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专项奖助项目(学校层面统一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不在此列)。请各单位全面排查当前仍在运行的、面向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社会奖助学金,如实填写《社会奖助学金设立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本单位针对该奖助学金制定的评选管理办法(需明确评选条件、评选流程、评审小组构成、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
(二)社会奖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
依据本单位已设立的社会奖助项目,填报《社会奖助学金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统计范围说明:时间范围为 2022年9月1日至 2025年8月31日;项目范围为各单位自主管理实施的社会奖助学金,不包含学校统一管理的项目;未实施满3年的按实际实施周期提供。
同时,需附上资助协议或合同(提供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为口头约定无书面协议,须提交捐赠方出具的正式确认说明,说明需明确资助内容、期限及双方责任,且加盖捐赠方公章或由捐赠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梳理与报送,尤其确保资助协议或合同材料齐全、合规,严格审核报送数据,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请各单位于9月1日(星期一)12:00前,完成两类材料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需经本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送至学思楼210办公室;
(二)电子版材料:包含两项内容,一是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二是所有备案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如表格为Excel格式、文字材料为Word格式),请将两类电子版文件打包压缩,以“XX单位+学生资助项目备案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sgujzxj@sg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108
电子邮箱:sgujzxj@sgu.edu.cn
地址:思源区学思楼210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