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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签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9 来源: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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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韶关学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及“双百行动”专项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韶院〔2025〕7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学校立项“粤北野生铁皮石斛种质资源遗传多样性和亲缘关系研究”等16项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其中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8项);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完成绩效目标并按时验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项目任务书签订,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据《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197号)、《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92号)等文件组织本单位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团队成员不得变动,项目预期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一致且满足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条件(见附件2),不可随意变动或删减。

二、2025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无需项目经费预算,只需填报《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本年度项目经费额度依据《2025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议有关决定事项通知》,按立项项目经费额度的50%比例拨付,剩余经费第二年拨付。

三、根据《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3〕91号,附件5)和审计专项整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凡涉及科研实验的新申请科研项目或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实验(配方&工艺)变更的科研项目均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填报《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附件4),由科学技术部和资产设备管理部备案。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9月26日17:00前统一将本单位核查无误且签章的项目任务书(三份)、《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一份)及《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两份)等纸质材料送至崇德楼60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gxyxm@sgu.edu.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祎、罗瑾怡,电话:0751-812198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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