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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校级项目任务书签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科学技术部 研究生部(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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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度及部分2023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安排的通知》(韶院〔2024〕32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学校立项《耐镉菌剂的制备及其在促进油菜修复镉污染土壤的机理研究》等19项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其中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11项);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完成绩效目标并按时验收,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项目任务书签订,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据《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197号)、《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92号)等文件组织本单位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团队成员不得变动,项目预期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一致,不可随意变动或删减。

2.2024年度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无需项目经费预算,只需填报《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

3.根据《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3〕91号,附件4)和审计专项整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凡涉及科研实验的新申请科研项目或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实验(配方&工艺)变更的科研项目均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填报《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附件3),由科研管理部门和资产设备管理部备案。

4.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9月2日17:00前统一将本单位核查无误且签章的项目任务书(三份)、《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一份)及《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一份)等纸质材料送至崇德楼517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sgxyxm@sgu.edu.cn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瑾怡,电话:0751-8120201

附件:1.韶关学院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任务书.doc

2.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doc

3.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doc

4.《关于公布2024年度及部分2023年度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经费安排的通知》韶院〔2024〕32号.pdf

科学技术部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