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我校大学生多维素质能力培育培养工程不断走深走实,提升青年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创新创业氛围,学校决定在2025年11月-2026年3月举办第十九届校园科技创新创业季活动(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逐梦新征程,科技赋未来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部,校团委、素质教育中心、美育教育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校学生会
承办单位: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校级团学组织
三、活动内容
本届创新创业季以提升青年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的,着力开展“校级创新创业品牌活动项目”,打造具有学院学科专业特色的“一院一品”类活动项目,深入推进学校大学生多维素质能力培育培养工程的实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创新创业型人才。具体活动项目详见附件《韶关学院第十九届校园科技创新创业季活动项目一览》。
四、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11月中旬)
1.在全校师生中组织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创业季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
2.各项目承办单位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预算,提交组委会办公室审批。
3.各项目承办单位于11月中下旬通过校园网、校团委认证的新媒体平台公布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发布活动通知。同时,各项目承办单位要结合项目活动内容大力开展宣传发动、报名工作,并及时向组委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5年11月下旬至2026年3月中旬)
1.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及时公布活动进展情况,做好活动宣传及比赛组织等工作,按时提交图片、视频、总结等材料。
2.各项目活动及比赛于2026年3月中旬结束。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6年3月下旬)
1.组委会公布各项目获奖名单,并评选相关奖项。
2.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五、评审、表彰工作要求
(一)评审原则
各项竞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评委独立评选、投票等评审办法,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出相应奖项。
(二)评委聘请
1.评委邀请:专业评委由组委会和项目承办单位商议确定,确定的评委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邀请。
2.评委人数:各项竞赛的评委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总决赛的评委原则上要求有5名以上的专业评委。
3.评委构成:可由校内专家、教授、博士,有相关专长的教师、教辅人员,校外专业人士等担任;可视实际需求,报组委会同意后邀请在该项目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担任评委;大众评委可由学生代表组成。
(三)奖项设置和表彰办法
1.奖项设置:面向组织、参与活动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面向参与指导的教师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面向参与活动的学生,结合项目实际,设立一、二、三等奖,优胜奖或单项奖。学校将推荐获奖项目参加省级(含)以上对应的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
2.评选标准:“优秀组织奖”依据单位组织发动情况(学生参与度、经费投入度、工作机制保障、成效影响力等)、新闻宣传报道、信息上报等方面进行评选;获得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原则上1名教师不得指导超过2项作品参加同一项目竞赛,同一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名教师参与指导。项目承办单位须在初赛报名表中体现指导教师信息,杜绝赛后挂名指导教师、赛后增加指导教师的现象。
3.表彰办法:证书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等相关工作由项目承办单位协助完成。
4.创新创业季各项目获奖的指导教师、学生,可根据《韶关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试行)》(韶学院〔2014〕240号)和《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韶学院〔2020〕298号)申请“教研积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科技创新创业季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实践应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和组织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同时,积极推动各项竞赛和展示活动与地方发展、企业技术需求相结合,优先开展有助于服务校地、校企合作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积极培育、选拔优秀选手和优秀作品参加全校竞赛,并在其中选拔推荐参加省级等有关比赛。广大教师要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和学生科技作品的指导工作,充分展现和发挥“第二课堂”实践育人成效,努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加强对全校活动和本单位承办活动的宣传报道,实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广播、海报等多渠道对外宣传时,宣传信息和现场标识必须明确(注明“韶关学院第十九届校园科技创新创业季”字样,有明确的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主办和承办单位、参与方式等)。
(四)及时总结,提升质量
各项目要周密规划,认真部署,提高有效覆盖面,确保活动成效。在活动的组织开展中,坚持勤俭节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各项目承办单位要及时汇总和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提交承办项目的结项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不足、工作建议等内容)和视频、图片等资料。所提交的材料将作为组委会评选表彰以及评价承办活动能力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向前胜 18826364336/664336(校园短号)
黄铭芳 18818309502
工作邮箱:xxshxxkcb206@163.com
组委会办公室:黎灿学生活动中心207办公室
第十九届校园科技创新创业季组委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