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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9 来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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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二级单位、附属机构:

根据《韶关市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2025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韶普办〔2025〕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度学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考对象

全校处级(含)以下在岗教职工。

二、考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统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营经济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国防动员、民族团结、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网络安全、乡村振兴、反邪教、扫黄打非、反电信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等。

三、题目设置

考试试卷设置40道题目,总分为100分(包括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多项选择题10道题,每题4分;判断题10道题,每题2分),考试题目全部从【练习题库】中随机抽取。每人有3次考试机会,成绩以高分覆盖低分。考试成绩60分(含)为及格、90分(含)为优秀。

四、考试时间

11月24日-11月26日。补考时间:12月24日-12月26日。

五、考试方式

通过“韶关普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dsgsfj)—“韶关市普法考试微平台”进行考试。具体步骤:“韶关普法”微信公众号→互动栏目→普法考试微平台→登录→在线考试→选择考场(浈江区)→正式考试→年度学法考试→完成考试后交卷。

学员凭本单位管理员录入平台的手机号码和默认密码(12345678)方可登录平台(详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全校教职工中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是全面依法治校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一环,是持续提升我校教职工法治素养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使命担当,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开展学法考试工作,坚持“以考促学,学用结合”,按时完成学法考试各项工作,确保学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单位管理员要梳理学员情况,及时将学员信息反馈给校普法办添加和删除,督促本部门(单位)学员按时参加考试,并在考试结束一周内(12月3日前)收集汇总好本单位学员考试成绩表,扫描件发送到校普法办邮箱:sguxcb@sgu.edu.cn。成绩收集表格模板见附件2。

(四)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校普法办。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8120013。

校普法办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