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9 来源:校团委
摄影

各二级学院: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青年学子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根据上级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分配个人项目推荐资助名额1名,为做好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转发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1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

二、推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或研究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优先推荐;

(五)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六)相关事迹在社会或校园媒体有过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推选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荐,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充分知晓并积极参与;

(二)申请个人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三)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材料报送

每个二级学院可推报一人,请各二级团委于12月25日(星期三)前将推荐对象的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由二级学院团委负责老师通过企业微信将电子版发送给校团委陈腾滕老师。校团委将根据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汇总推报材料,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遴选推荐公示。

联系人:陈腾滕

联系电话:8120017,660184(校园短号)

校团委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