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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9 来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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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增效,特制定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中期检查方案,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审核评估专家组报告和学校整改方案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通过中期检查,系统梳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调整策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优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高质量推进,持续巩固和深化审核评估成果,建立健全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二、检查目的

(一)掌握进展:全面、客观地掌握各责任单位自整改启动以来的工作落实情况、阶段性成效及支撑材料。

(二)发现问题:引导各单位自我审视,总结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三)督促推进: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后续整改工作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实施。

(四)优化调整:为学校整体把握整改态势,动态优化后续工作部署提供依据。

三、检查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紧扣审核评估反馈的核心问题和整改方案设定的目标进行检查。

(二)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反映整改工作实际情况,数据真实,证据确凿。

(三)突出重点原则:聚焦关键整改任务、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

(四)注重实效原则:关注整改措施是否落地、问题是否得到实质性解决、机制是否得到健全、质量是否有提升。

四、检查内容与重点

各单位对照《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一览表》,重点就以下方面进行自查总结:

(一)任务推进情况:各项整改任务是否按计划启动与实施,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执行效果。

(二)成效与改进情况:针对审核评估反馈问题,是否取得实质性改进(如制度、流程、条件、标准等方面的完善与提升)。

(三)材料归档情况:整改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性、成果性支撑材料是否系统收集、规范整理。

五、检查方式与流程

(一)单位自查

1.各问题牵头单位、参与单位:

各责任单位对照《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一览表》,逐项梳理整改工作进展。

总结已经开展的整改举措与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各牵头部门汇总相关情况形成《审核评估整改中期自查报告》,报告应包括:工作进展概述、已完成任务及成效、推进中任务及阶段性成果、存在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清单。

2.各二级学院:

参考《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一览表》,排查学院整改工作进展。

总结已经开展的整改举措与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形成《审核评估整改中期自查报告》,报告应包括:工作进展概述、已完成任务及成效、推进中任务及阶段性成果、存在困难与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清单。

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4日前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期整改报告》PDF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pgzx@sgu.edu.cn,命名格式:单位名称+审核评估中期整改报告。

(二)意见反馈与汇总分析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汇总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审核评估整改中期检查总报告》并提交校领导审阅,系统总结整体进展、突出成效、共性问题和改进建议。

(三)结果通报与后续要求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向相关单位反馈检查总体情况和各单位具体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对下一阶段的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六、时间安排

单位自查阶段:2025年12月19日-2026年1月4日。

汇总分析与报告撰写阶段: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20日。

反馈与通报阶段: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以中期检查为契机,深入推进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达成。相关附件请在企业微信“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群”下载。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