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学院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韶院〔2025〕5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学院〔2022〕3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为继续完善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韶关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根据教育部、省有关质量工程建设内容,结合学校发展要求,2025年度韶关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主要包括:现代产业学院/行业学院/特色学院、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创新特色班、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数字化教材/规划教材、智慧课程。具体建设内容参考立项指南(附件1),每个项目类别的经费支持和申报指标见2025年度韶关学院校级质量工程申报类别及数量(附件2)。
二、申报要求
项目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且前期已做好相应的建设准备工作,有必要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二级单位在申报时,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所主持同类别的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现又重复申报的;
(二)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
(三)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
(四)建设任务不切实际,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五)同一教师本年度作为负责人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
(六)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况。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申报材料
1.韶关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3)。
2.佐证材料(需制作封面和目录,并按目录顺序编排汇总为一个PDF文件)。
3.2025年度韶关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二)系统填报
1.项目负责人需将任务书和佐证材料提交至网上平台,个人汇总表提交至各项目承担单位汇总。
2.网上平台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登录,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将任务书和佐证材料分别命名为:任务书/佐证材料-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并上传至端口,上传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3月4日。
(2)各二级单位的审核人以“院系审核员”身份登录网上平台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2025年度韶关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教务部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cjyk@sgu.edu.cn,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17:00前。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教研科,联系人:段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030,地址:厚德楼202。
教务部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