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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韶关学院第二十六批(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4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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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学院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韶院〔2025〕5号)和《韶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实现“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出成果”的建设目标,经研究,现就第二十六批(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一)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五新建设”专项(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新师范,选其中之一申报)、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示范课程类、示范课堂类,选其中之一申报)、青年项目、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二)“人工智能”教育改革项目。

(三)应用创业类教育改革建设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项目申报指南

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项目范围要参照《韶关学院第二十六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项目选题要结合当前国家和省的教育发展规划,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有针对性地解决当下学校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项目成员的条件与要求

1.青年项目申报人,要求从事专业教学或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项目成员(不含申报人)中的青年教师人数须占项目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应用创业类教育改革建设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人应是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一般项目申报人应是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助教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且要求从事专业教学或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其他教改项目申报人,应是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申报人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质性工作;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研究能力,能够潜心研究;有充足的工作时间实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完成。

3.有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再次申报校级教改项目,但可以参与其他项目。

4.对于项目被终止处理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3年内(从结项发文之日算起)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5.同一批次校级教改项目,一个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项目参与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如:教师当年已申报主持一个研究项目,则只能够再参加另外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的参与成员数(不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8人。

7.学校鼓励多学院、多部门、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的项目一般设1个项目主持人,最多2个。

8.为鼓励我校优质创业类人才和创业类成果脱颖而出,应用创业类教育改革建设项目申报人近三年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成立创业企业(学生担任法人),并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创业类省赛铜奖及以上荣誉;或指导学生成立创业公司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等资质/荣誉;或指导学生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学生需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学生成立创业公司实现100万/年及以上销售收入(以上均需提供佐证材料)等,所申报项目将优先立项。

(二)其他要求

为确保项目质量,校级教改项目坚持“四个不立”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立项:

1.申报项目对日常工作进行简单性罗列与总结的不立项;

2.对同一名称已立项过的教改项目,或在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已经立项的同一教学类项目重复申报不立项,以及与以往相近或相似的项目重复申报不立项,或同一项目负责人重复申报课程思政类项目中示范课程项目或示范课堂项目不立项;

3.以往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项目,如无创新或拓展,原则上不立项;

4.已经列入部级、省级、市级等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参与重复立项。

四、项目申报名额

(一)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立项制”,本次教改项目各二级学院限额见附件2(子表1),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限额计算方法见附件2(子表2),其中课程思政项目,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项。

(二)“人工智能”项目不占用教改项目名额,具体立项数量根据全校申报实际情况确定。

(三)应用创业类项目不占用教改项目名额,各二级学院限额申报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具体立项数量根据全校申报实际情况确定。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自主网上申报,提交到各单位。

(二)各单位须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且本单位以外的专家要超过半数,专家评审包括对项目打分、投票、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等,整个评审过程确保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专家评审后,各单位要保存好评审材料以备查,并根据专家意见形成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3《韶关学院第二十六批(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盖章后向学校进行推荐。

(二)教务部原则上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只对各单位初审推荐后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不予立项,并不再补立其他项目。

(三)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韶关学院第二十六批(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四)评审认定结果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

六、材料报送及方式

(一)教师个人网络申报材料

1.申报书(PDF格式):模板见附件4至附件7,按照相应项目申报书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命名为“项目类别-姓名-申报书”;

2.支撑材料(PDF格式):支撑材料必须编制封面、目录,并按目录顺序编排汇总,命名为“项目类别-姓名-支撑材料”;

3.附件3《韶关学院第二十六批(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此表请填写后交给学院汇总。

注:项目类别从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新师范/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青年项目/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人工智能”项目/应用创业类重点项目/应用创业类一般项目中选一填写。

(二)二级单位推荐材料

附件3《韶关学院第第二十六批(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yk@sgu.edu.cn,纸质版经学院盖章后送至教务部教研科办公室(厚德楼202)。

(三)网络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韶关学院教学类及教学管理类项目平台(网址:http://sgxy.zlgc2.chaoxing.com/),在“工作台(页面右上角)-在线申报-二十六批(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申报”相应类别进行申报,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3月6日——2026年3月10日,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变更申报类别。

(1)教改项目申报材料请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两个PDF文件制作成一个压缩包(30M以内),将压缩包命名为“文科组/理科组-项目类别-单位-姓名”后上传至校级教改(理科组)/校级教改(文科组)项目“申报书上传”端口,无需在“佐证材料”端口重复上传,确认申报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申报;

(2)“人工智能”项目申报材料请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两个PDF文件制作成一个压缩包(30M以内),将压缩包命名为“项目类别-单位-姓名”后上传至“人工智能”项目“申报书上传”端口,无需在“佐证材料”端口重复上传,确认申报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申报;

(3)应用创业类申报材料请将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两个PDF文件制作成一个压缩包(30M以内),将压缩包命名为“项目类别-单位-姓名”后上传至应用创业类项目“申报书上传”端口,无需在“佐证材料”端口重复上传,确认申报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申报。

2.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在平台对本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将同意推荐的项目通过评审,未经二级单位审核推荐的项目学校一律不予受理,二级单位平台推荐和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2:00。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二)本次校级教改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项;“人工智能”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项;应用创业类项目资助经费为:重点项目10000元/项,一般项目5000元/项,请申报人根据资助经费做好项目的经费预算。

(三)项目研究工作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申报项目前请仔细阅读《韶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32号),在填写项目预期成果时须特别注意项目的结项要求。所有项目结项时项目组须提交1份书面总结报告以及成果材料,项目成果应完成项目申报时所列的任务,须达到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要求,鼓励取得的突破性成果。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部教研科,联系电话:0751-8120030。

教务部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