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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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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6 来源: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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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及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20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组织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有关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所有的申报教材应为 2022年12月(含)至2025年12月,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教材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1.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 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 “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 “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2.原则上教材由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第一主编非高校教师的教材,可由第二主编所在高校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3.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4.此前已参评但未入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公示名单的教材(教育部目前尚未公示),本次仍可申报,占用申报单位推荐教材额度。

5.推荐教材须在推荐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6.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第一、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高等教育类)获奖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经济学、计算机、基础医学、中药学等)等核心教材、“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申报,不占用学校教材推荐额度,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

( 二)不可申报的教材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材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

3.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

4.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

5.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

6.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

二、申报要求

(一)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各校实际,统筹确定我校推荐限额,具体名额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二)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教材应建立“第二批省级规划教材推荐网站专栏”,在该专栏提供全部推荐材料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供评选时使用。

三、申报方式与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1月20日12:00前提交如下材料:

(一)推荐汇总表;

(二)申报表(含规定的全部附件,纸质一式一份、可编辑电子文档);

(三)推荐教材(纸质一式一本或一套,扫描电子版教材),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式一份);材料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汇总表Word版、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发送至邮箱jwcjyk@sg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研科段老师、邓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030。

教务部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