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相关公告要求,学校将在4-6月开展我校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4.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二、受理对象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确认点为“韶关学院”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受理。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对象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报名对象为: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届毕业生;2016年5月31日以前注册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
第二阶段: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报名对象为:通过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师范生;以及第一阶段没来得及报名的应届师范生。
注意:申请认定的学段、学科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保持一致。
(二)报名途径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意:
1.申请人提前注册,账号为个人证件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谨慎填写。
2.在报名时间内,申请者登录并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的操作说明,如实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
3.相片和承诺书电子稿上传后,请先预览效果,避免因填写信息不妥当或显示不清晰而影响确认审核结果。
(三)相关信息的统一填写要求
确认点为“韶关学院”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下表。
韶关学院确认点中小学教师资格申报信息填报要求
信息类别 | 填报事项 | 填报要求 |
基本信息 | 考试类型 | “2016年5月31日以前注册入学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届师范生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是否参加能力测试选择“否”;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
毕业学校 | 统一填写“韶关学院” |
所学专业 | 与学信网显示专业一致 |
“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 | 样例:韶关学院化土学院2022级化学专业1班 建议二级学院名称统一填写简称 |
职业 | 学生 |
专业技术职务 | 填写“无” |
个人简历 | 只填写初中、高中、大学阶段的连续就读经历 如有参军经历的需填写;无需填写实习实践等工作经历 |
确认机构 | 认定所在地信息 | 填写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
认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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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点 | 确认地点 | 韶关学院 |
证书领取 | 领取方式 | 第一阶段证书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在教育学部领取后发放到个人;第二阶段证书各二级学院邮寄到个人。 |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在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四、体检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提前贴好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及身份证空腹前往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体检(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北45号粤北第二人民医院武江分院。
联系电话:0751-8726638(8:00—17:00)。
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为2026年4月15日—22日(周六、日照常上班),上午8:00—11:30;
第二阶段为2026年6月16日—23日(周六、日照常上班),上午8:00—11:30。
注意:申请人详细阅读操作流程(附件3),提前生成就诊码。
五、材料审核及现场确认
(一)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为:4月13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45;
第二阶段为:6月22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45。
(二)审核地点
各二级学院指定办公室(仅受理确认点为“韶关学院”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三)审核材料
1.身份证明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3.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
4.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一致)。照片不符合证件基本要求的将直接影响确认结果。提交者用铅笔在相片背面注明专业、姓名及网上报名号。
6.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注: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
第一阶段: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在教育学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申请者个人人事档案以供其入职注册评定职称核查使用。
第二阶段:认定工作完成后,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根据系统填报地址邮寄(邮费自理)。请申请者收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务必装入个人人事档案,以供本人入职注册评定职称核查使用。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完成本学院申请者的材料收集及审核确认,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规范完成。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0日前将本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名单企业微信告知教育学部邱老师。直接负责人需要在教师资格管理系统预审本学院学生的申报材料(系统审核操作细节将在工作群分享)。
2.各二级学院收集本学院证件照(用小袋分专业分申请资格种类分装)及《体格检查表》。各学院完成确认工作后,填写“附件6.确认信息表”,经申请者确认无误后,按认定资格种类分别整理打印。提交材料截止时间:第一阶段2026年4月23日17:00前、第二阶段2026年6月26日17:00前。
3.更多认定公告请查询:
广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edu.gd.gov.cn/zwgknew/gsgg/content/post_4874373.html。
韶关市2025年上半年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jy.sg.gov.cn/wszw/tz/content/post_2829735.html。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育学部李老师、邱老师;联系电话:0751-8617956;办公地址:蔡加赞楼一楼102室。
教育学部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