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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韶关学院第三届“韶华杯”中华优秀经典诵读讲演书绘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旅游与地理学院
摄影

灼灼韶华,风禾尽起;天道酬勤,力耕不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相关要求,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发挥优秀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重要作用,涵养大学生人文素质和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拟举办韶关学院第三届“韶华杯”大学生中华优秀经典诵读讲演书绘大赛,本次比赛由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旅游与地理学院、粤北(韶关)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院、图书馆主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辅导员工作室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校学生,参赛选手可以单人参赛,也可以组队参,鼓励以团队形式集体参赛。每组队伍可由1-2名教师指导。

二、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本次比赛指定参赛内容范围。参赛选手应从下列内容中选择参赛篇目全文或片段,诵读限时5分钟,每个篇目可有两支队伍同时选诵。

毛主席诗词、陈毅《梅岭三章》、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写给长征胜利的中央红军的贺信》、郭沫若《屈原》、茅盾《白杨礼赞》、朱自清《荷塘月色》《春》《背影》、袁鹰《井冈翠竹》、贺敬之《回延安》、魏巍《谁是最可爱的人》、王蒙《青春万岁》、路遥《平凡的世界》、余光中《乡愁》,冰心散文、王羲之《兰亭集序》、王勃《滕王阁序》、李白《蜀道难》《将进酒》《梦游天姥吟留别》、白居易《长恨歌》《琵琶行》、刘禹锡《陋室铭》、张若虚《春江花月夜》、范仲淹《岳阳楼记》、欧阳修《醉翁亭记》、周敦颐《爱莲说》、梁启超《少年中国说》、唐代名相张九龄的诗;其他包括《诗经》,唐诗、宋词、元曲及唐宋八大家诗文、古典四大名著片段、《古文观止》内篇目。

(二)形式要求

作品诵读应借助配乐、服装、吟诵、表演、书法、绘画、剪纸等辅助手段,鼓励使用AI辅助,融合展现诵读内容和参赛者风采。

参赛者同时应考虑比赛场地大小、专业灯光音响的不足条件,选择适当人数和展示形式。

(三)报名

参赛选手在4月1日前通过扫描以下第一个二维码报名,同时扫第二个二维码进入咨询群,参赛选题、初赛复赛决赛等事项将在群内进一步通知。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4月10日前

全校学生自愿参加中华优秀经典知识线上竞赛,得分优秀可获得参赛证明。初赛成绩居前18位的选手进入复赛,线上答题分数计入复赛权重(占5%)。

(二)复赛:4月中下旬

复赛将在学生社区举行,成绩排名前7的选手进入决赛,争夺一等奖、二等奖;参加复赛、未进入决赛的前18名内的选将获得三等奖。

(三)决赛及颁奖:4月底或5月上旬

决赛采取朗诵(5分钟以内)+讲解(2-3分钟)+助演+回答问题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借助AI技术和现场演奏、书画展示,增强效果。现场辅助演奏、AI技术应用可获得一定加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1名。

决赛成绩居前的选手将获得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辅导员工作室资助参加上级相关竞赛的机会。

五、中华优秀经典诵读讲演书写大赛评分标准

作品内容20分

参赛内容必须在指定范围选择。(10分)

诵读内容控制在5分钟以内,根据内容长短评分。(5-10分)

表达形式70分

脱稿诵读、讲演。(10-15分)

配乐15分:现场演奏(10-15分)、电子影音(1-5分)。

书写15分:现场书绘(10-15分)、预先准备(1-5分)。

讲解10分:对作品作者及其内容进行讲解分析(5-10分)。

其他15分:AI辅助(10-15分)、服装道具(1-5分)。

表达效果10分

根据现场展示总体效果评定,超时酌情扣分(5-10分)。

附加5分

根据需要参加赛后表演展示,计入决赛总成绩。

联系人:陈君荧

联系人电话:17802082205

旅游与地理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