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粤教高〔2023〕1 号)《韶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韶院教〔2024〕3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内容
(一)本次抽检对象为2026届全部本科专业学生(含联合培养类)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原则采用随机抽检的方式。
(二)抽检评价要素详见附件1,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考察。
二、抽检工作组织与实施
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分为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检两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
1.抽检人数:各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专业毕业生人数的5%;各专业及各联合培养专业班均保证至少1篇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抽检。
2.完成时间:2026年4月27日前完成抽检工作。
3.工作要求:
(1)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抽检工作。成立抽检工作小组、制订抽检工作方案,组织抽检评阅专家根据“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价要素(试行)”(见附件1)开展本学院的自查工作,填写《韶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表》(附件2)。学院抽检评议专家不能为被抽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老师或评阅教师。
(2)2025年4月27日前,各学院将以下两项材料的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教务部:《韶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登记表》(附件3)以及《韶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二)学校抽检
1.各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各专业及各联合培养专业班均保证至少1篇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抽检。
2.完成时间:教务部于2025年4月27日前完成抽检工作。
3.工作安排:
(1)教务部确定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组专家名单,抽检工作评议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担任本学院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职务。
(2)全体毕业生在4月10日前需要在毕设系统至少提交一次通过查重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务部根据随机抽取结果在工作群公布被抽检名单,各学院按要求将被抽检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最近一次提交系统的版本,包含图片、视频等附件)的电子材料于4月15日前提交教务部,拒绝提交或未按时提交的,视为学生放弃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按不及格处理。
(3)被抽检的毕业论文(设计)首先进行文字重合率检测审核,“去除本人总文字复制比”≧30%(个别特殊专业≧40%)的毕业论文(设计),将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再进行专家评议。
(4)专家对文字重合率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议。每篇论文(设计)由三位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评价要素(见附件1)开展评审工作。评议结论分三种:“合格”、“基本合格,需要修改”、“存在问题”。抽检专家对被认定为“基本合格,需要修改”和“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需做出具体说明或提出修改建议。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认定为论文不通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认定为论文不通过。
(三)结果与反馈
1.学院抽检和学校抽检中,有认定为“基本合格、需要修改”的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认定为不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不能参加答辩,已答辩的取消其答辩成绩。不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经过学生整改或重写(做)后,经学院组织评议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次答辩,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按成绩不及格处理。
2.相关学院或学生认为学校抽检中的专家评议结果或专家意见存在问题,可向教务部进行申诉。教务部组织专家就申诉事项进行复核。
3.对于学院抽检中评议为“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指导教师,学院应约谈并警示。
4.对于学校抽检中“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学院,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5.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被学院和学校同时抽检的,结论以学校抽检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陈老师,8120032。
办公地址:厚德楼211室。
教务部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