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住户:
为吸取近期全国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消防安全和火灾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类似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消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和火灾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河南南阳学校学生宿舍“1·19”校园火灾事故和江西新余“1·24”火灾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和安全提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学生工作部、总务后勤部、资产设备管理部、图书馆(档案馆)、韶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保卫部等部门要针对学校学生社区、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档案室、库房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在前期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有效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火灾安全事故。
二、举一反三,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社区、学生宿舍的的巡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总务后勤部、韶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要加强所属经营场所、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配电房(柜)等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
(三)资产设备管理部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易制爆药品等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图书馆(档案馆)要加强对明德楼、静思楼的巡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保卫部要加大校园巡逻检查力度,做好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工作,及时疏通消防通道、纠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
(六)相关部门及各住户要加强对各楼宇特别是韶乐园景行苑及北区职工宿舍、启明路宿舍区、黄田坝校区教师宿舍、韩家山住宅区等住宅楼开展“三清三关”(清理走道、清理阳台、清理厨房,检查电器、检查通道、检查火源)。
(七)各单位要提醒所属教职工注意取暖设备、燃气的安全使用,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提升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和火灾逃生技能。
(八)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再次提醒:我校各校区均为烟花爆竹禁放区,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严禁焚烧垃圾、杂物。
请各单位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于2024年2月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保卫部郭广安,联系电话:8120899/665621(手机短号)。
保卫部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