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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团队终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7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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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学院〔2021〕231号)相关规定,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对2020年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开展终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清退部分创新创业团队。现将终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对象

2020年申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日常运营管理、创新创业孵化室布置、卫生与安全情况、项目运营业绩(指经营情况、获奖情况)、产品服务创新成效、项目竞争力分析、支持配合基地管理工作、孵化成效等情况。

三、考核方法

在团队自评的基础上,考核专家组根据《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考核评分表》(附件2),结合主管部门提供一级指标前三项的相关信息对团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孵化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出具孵化证明,团队每位成员可申请2个创新实践学分,团队成员所在二级学院按权限予以认定。孵化期满后,考核优秀以上的;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团队可自主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再签订入孵合同。

四、考核材料

(一)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考核评分表,创新创业团队完成自评后,需要由团队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名确认;

(二)2020-2022年度孵化期工作总结与项目PPT。要求工作总结务必全面、客观,段落清楚,层次分明,不少于1500字,落款处需由团队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名确认;项目总结PPT全面真实,展现项目业绩、获得荣誉等孵化情况;

(三)入孵创新创业团队填写《2020年入孵创新创业团队经营基本情况表》(附件3),填写完成后由负责人所属二级学院盖章确认;

(四)创新创业团队须提交入孵期间获得的创新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经营情况、具有文字说明的团队活动图片等材料片(不少于10张活动图片);

(五)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创新创业团队,还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员工花名册等资料。

2020年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应于12月14日前将总结材料的电子版(总结材料:二级学院名称+创新创业项目名称+负责人)发送至dxscyfhjd@sg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到创新创业学院。

五、创新创业学院将于12月20日前,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依据学校孵化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团队总结材料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通过校园网挂网公示。

六、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韩老师 0751-8123956

联系地址:明德区育德楼(创新创业大楼)206室

附件1:2020年申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名单.doc

附件2: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团队考核评分表.doc

附件3:2020年入孵创新创业团队经营基本情况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