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属地要求和学校实际,学校防控办对《校外来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所有校外来访人员(非白名单人员)都必须经被访个人或单位通过企业微信履行校外来访人员进校审批手续,由被访个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入校,审批流程见附件。
二、被访个人或单位务必核实来访人员出发地点、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结果等重要信息并严格审批。
三、按照属地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校外来访人员应遵循以下防疫要求:
1.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高风险区可通过粤省事的防疫助手进行查询),健康码异常、有发热等症状人员,暂不接受来访。
2.近7天有韶关市外(重点地区除外)旅居史人员,抵韶后落实完核酸“三天三检”后方可提出来访申请,审批通过后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近7天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相应健康管理措施请留意“韶关疾控”微信公众号每日更新发布的《重点地区来(返)韶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落实完后方可申请入校。
3.7天内无韶关市外旅居史的来访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
4.相关防疫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四、校外来访人员入校时须严格遵守校门管理规定,严格接受测量体温、身份核验、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佩戴口罩。
附:校外来访人员进校审批流程.doc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