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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推荐与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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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推荐与信息报送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

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zjxt.cdgdc.edu.cn)是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与各地共建共享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专家库。主要功能包括:各高校抽检专家推荐与信息报送、专家信息动态更新等。

二、推荐范围

全校所有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三、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不存在因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承担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情形。

2.工作责任心强,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愿意承担抽检工作。

3.年龄不超过65岁。

四、推荐原则

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应推荐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

五、工作程序

1.遴选推荐。组织教师开展抽检专家申报工作,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专家遴选、审查及推荐工作。组织拟推荐教师填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信息报送表》(附件1),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核相关信息材料后填报《二级学院推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

2.推荐公示。教务处汇总相关材料,组织审查并公示。

3.专家信息更新。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需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包括增补入库专家,修改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以及对因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专家,及时调整出库。

六、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本次专家推荐和专家信息报送的数据采集工作,将相关材料(附件1、2)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dsxsy@sgu.edu.cn,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8120032。

2.教务处收集汇总各二级学院相关材料,组织审查及公示无异议,在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报送工作。

3.此后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工作将与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同步开展。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做好本学院专家遴选推荐以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并指派专人完成专家信息数据收集,严格按照相关表格填报要求组织专家填报信息,确保相关工作按时完成。

2.各二级学院要对报送的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数据及材料欠缺或不实的,将依规追责。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信息报送表.zip

附件2:二级学院推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