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韶关学院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韶学院〔2020〕165号)和人才培养方案通识选修课的修读要求,逐年增加课程总量,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课程学习,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根据《韶关学院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各二级学院每个专业每学年须新增开设2门及以上的通识选修课程。
(二)凡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是有两年以上教龄及主讲过一门课程教学经历的在职在岗教师,且对自己所申报的通识选修课程有一定的研究。
(三)我校的通识选修课程包括思维与方法、艺术与审美、创新与创业、语言与文化、科学与技术、职业与发展、哲学与政治、经济与管理、社会与法制、生命与健康等10个模块。为充分满足学生的选课要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扩大学生的视野,增强学生的技能,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具有申报资格、教学经验丰富、有研究专长的教师积极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
(四)为规范和加强通识选修课管理,各教学单位应将通识选修课程的申报工作纳入教学工作统筹管理,深入开展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认真审查开课教师资格。凡不具备开课资格和任课能力的教师,各教学单位应在开课申报表的“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明确的意见。
(五)申报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必须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并依据教学内容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按照学校的课程教学管理要求提交所有教学材料给学院教务员。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人需填写《韶关学院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申报表及< ××××>课程标准》(见附件),经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于2022年05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崇德楼401室),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wcjw@sgu.edu.cn。
(二)教务处将根据学校教学计划要求,组织对教师申报开课的课程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开课要求的通识选修课程,教务处会另行通知。凡符合开课条件(20人≤学生选课人数≤120人)的课程,在开学后的第一周安排上课(上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里查看)。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0751-8120029
附件: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申报表及《XXXXXX》课程标准20220419.doc
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