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2022年我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中青年专任教师中择优推荐,我校可推荐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不少于8名。入选者由学校根据省厅文件精神给予经费补助,个人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
二、推荐条件
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进行学校、学科、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前期沟通。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人应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事先进行沟通、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
(三)在申请访学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时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选择系统中没有列出的高校,会导致无法投递志愿。
2.如拟访问学校有设定填报其他申报系统,申报人还需要同时按照拟访问学校要求向拟访问学校提交申请。
3. 申请人务必先查看申报高校的访问学者招生简章,部分高校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知名院校需相应进行网上申请,如有类似要求,请申请人一定要按申请访学单位要求同步操作,否则对方高校会拒绝接收。
4.一般申报985类高校人数较多,选派竞争性较强,建议先联系好导师后再申请。
(四)择优推荐。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采取竞争性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育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并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及《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报学校人事处初审。
(五)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公示后报送“武汉中心”。
(六)“武汉中心”协调。按照申报人填写的志愿,“武汉中心”协调各接收高校。约在7-8月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七)报到访学。访问学者凭接收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报到访学。
四、有关要求
(一)实施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校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的需要。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要积极协助申请者做好申报前与志愿学校及导师的沟通工作,提高选派人员的录取率。
(二)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2022年9月—2023年7月)。
(三)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派出访问学者的关心支持、跟踪管理,定期了解访学进展,确保访学研修成果质量和人员身心健康。访问学者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所在地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访学研修工作。
(四)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列入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评审考核指标,作为安排有关奖补经费的重要因素。
(五)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请务必于4月30日前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材料不予受理。
材料同步提交:包括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推荐公函(须有教职工所在党支部、二级党组织推荐意见)、《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加盖本学院公章的纸质版1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电子版1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纸质版3份,其中1份纸质版加盖本学院公章),相关表格和文件请在附件下载。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崇德楼511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邱甜老师(企业微信)。
联系人:杨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8120037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doc
人事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