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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2 来源: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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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2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研究重点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理论研究类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聚焦事关党、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努力推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的理论成果。应用对策研究类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乡村振兴、“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等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项目类别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一般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专家不得是项目组成员)。

(二)青年项目的申请者无上述推荐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7年5月19日(含)之后出生)。

(三)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北大版或南大版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5月19日(含)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须附论文修改说明。

四、学科分类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分24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

岭南文化项目作为独立项目类别接受申报,不划分学科组。

五、立项规模

拟立项总数410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具体拟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

六、成果形式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其中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

七、负责人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的项目。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5月19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常规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从2022年5月算起),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八、申报系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九、特别提示

各申报单位应对照《申报通知》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做好今年的资格审查工作。2022年度常规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省社科规划办将视情况对本次出现违规申报的单位进行通报。

2022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名单确定前,凡申报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的负责人,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将不再重复立项。

十、我校申报安排

(一)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已立项项目进行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进行多部门同时申报,应明确征得项目组成员同意,告知本通知有关要求,不得虚构同行推荐专家意见(同行推荐专家签名须专家本人手写签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及有关文件(详见附件),仔细阅读申报材料中的各项填报规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将申请书打印出来反复修改完善,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二)各申报单位负责人及申报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sgu.edu.cn/d94046.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三)网络申报安排。4月29日-5月19日12时申报系统受理项目申报业务。我校将于5月20日完成系统审核上报工作。申请人应登录“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如没有账号,应自行申请注册账号,社会科学处将集中审核;如忘记账号密码,请联系社会科学处会黄老师),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详见申报系统通知栏中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四)审查工作安排。各申报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报《项目申报一览表》(详见附件)。5月8日前,申报人应在申报系统中明确提交申报材料,接受申报系统设定的形式审核。5月9日下午16时前,各申报单位应将电子版《申请书》(申报人姓名命名)及本单位《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表格版、签字盖章扫描版),通过企业微信发给社会科学处黄惠莲老师。学校将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反馈修改建议。凡不在《项目申报一览表》中的项目,学校将不予受理。

(五)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安排。我校将于5月24日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至上级。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23日下午16时前按以下要求集中报送申报材料。

1、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论证活页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岭南文化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项目论证活页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上述项目的活页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2、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简介(活页)8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以及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3、《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须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项目申报一览表》应同5月9日报我处的版本一致。

(六)社会科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评选推荐等工作。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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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