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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学科和科研团队建设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2 来源: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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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第五轮重点学科及新一轮科研团队:

按照《韶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韶院〔2023〕55号)、《韶关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韶院〔2023〕56号)和《韶关学院2024年重点工作考核工作指引》(韶院人〔2024〕17号)文件附件7“韶关学院“申硕”与学科、团队建设工作考核指引”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学科和科研团队建设年度考核工作,需各第五轮重点学科及新一轮科研团队提供业绩成果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级第五轮重点学科(9个攀峰学科、9个特色学科、3个培育学科)和新一轮科研团队(24个重点团队、10个重点培育团队、1个培育团队)。

二、考核内容

(一)重点学科考核内容。根据《韶关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韶院〔2023〕55号)验收考核指标体系,分别对各重点学科2024年度在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学术交流与学科影响等方面取得的业绩进行量化考核(计算累计积分)。

(二)科研团队考核内容。根据《韶关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韶院〔2023〕56号)考核科研指标(指标1—5),学校对各科研团队在2024年度取得的业绩进行量化考核。

三、相关说明

(一)各类业绩统计的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等级按《韶关学院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141号)执行。

(二)各类业绩成果应与学科、团队研究方向一致,为学科、团队成员在统计时间范围内获得的以“韶关学院”为第一单位的业绩成果,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表说明。

(三)依托重点学科建设的科研团队,其提供的业绩成果必须是支撑相应依托学科建设的业绩成果。

(四)培育团队由依托单位根据韶院〔2023〕56号文件进行考核,结果报科学技术部审核确定。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科团队务必于2024年12月17日(周二)前将业绩成果统计表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依托二级单位公章、学科/团队负责人签名后报送科学技术部(崇德楼5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xyxk@sgu.edu.cn。12月31日前仍可补充统计范围内的新增业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恺、黄祎,联系电话:8120096

科学技术部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