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有序推进“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未来发展蓝图,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的通知》《韶关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韶院〔2024〕75号)的安排和要求,现就推进“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分工
(一)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总体规划)
由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总体规划)草案。
(二)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
由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根据《韶关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韶院〔2024〕75号)及附件1的有关部署,由牵头部门组织成员单位编制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草案,并提出“十五五”时期拟开展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三)二级学院、其他部门、直属单位“十五五”发展规划
由二级学院、其他部门、直属单位牵头组织编制本单位“十五五”发展规划草案,已负责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的牵头部门不用再编制该规划。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科学编制“十五五”发展规划是推动学校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具有重大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或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精干力量负责起草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科学论证
各单位要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紧扣《韶关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总体方案》(韶院党〔2024〕51 号)中关于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和“三步走”发展愿景,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找准深层次问题,参照《工作方案》附件2的格式起草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规划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座谈研讨和专家论证,确保规划草案质量,并体现各自特色。
(三)注重工作效率,按时提交材料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方案》规定的进度安排,抓紧组织完成“十五五”规划草案编制工作,确保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总体规划)草案顺利推进。各专项规划草案请于2025年5月10日前报送发展规划部,二级学院(部)规划草案于2025年6月28日前报送发展规划部。所有文档纸质版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送至崇德楼603室,电子文档(含可编辑文档和签字加盖印章的PDF文档)发送至发展规划部邮箱sgxyfgc@sgu.edu.cn,联系人:黄敏君;联系电话:0751-8121829,13055220841。
发展规划部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