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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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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创业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现启动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团队申报2025年大创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以下简称“国创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组织形式

2025年大创项目的校级立项数依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2024年大创项目立项数、2023-2025年各学院大创项目“优秀”结项数、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学生数和网报项目数下拨立项指标,各二级单位根据通知组织评审,限额推荐,创新创业学院开展资格审查,聘请专家评审,确定年度校级立项项目,再从校级立项项目中评审出省级、国家级候选项目。

三、项目类别、类型与经费资助标准

(一)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根据省教育厅指标下达数量,综合我校实际情况,本年度设立省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见附件6)。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分别设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和“赛创融合”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项目四个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 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论文)撰写、论文发表、成果交流(发表)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内容包括自主性学习、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与材料、实施实验、数据分析处理、撰写总结报告、成员分工等。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团队中每位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创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计划书和发表论文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内容包括自主性学习、商业计划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方案、计划参加的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的成果,推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获得专利或相应知识产权的成果。创业实践项目强调促进学生与市场需求接轨,进行产品经营技能训练,锻炼学生面对复杂市场变化的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技能。创业实践项目内容包括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等内容的项目概述、商业计划书编制、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设计、融资计划、企业经营管理等。

4.“赛创融合”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为推进我校“应用型、创业型”大学建设发展,重点培育国创赛“冲金”双创项目,特设立“赛创融合”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项目,项目开展及结项验收标准参照创业实践项目类型管理。项目级别分为A档、B档。

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A档:参照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类型管理。申报要求:本年度申报节点前学生负责人已注册成立公司,学生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授权或受理专利3项及以上,项目曾获国创赛、“挑战杯”省级铜奖及以上荣誉至少1项。

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B档:参照省级创业实践项目类型管理。申报要求:本年度申报节点前学生团队已注册成立公司,学生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授权或受理专利2项及以上,项目曾获国创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至少1项优先。

入驻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学生负责人为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经费资助标准

根据《韶关学院开源节流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年(2024-2026)行动方案》(韶院财〔2023〕12号)文件精神,学校各级各类“大创项目”经费资助数额将根据当年下拨的大创项目财政预算进行调配。为开展有组织的创新创业工作,原则上引进人才指导大创项目的从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经费中列支(“赛创融合”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除外),参考标准如下:

创新训练项目:校级0.1万元;省级0.5-0.7万元;国家级0.8-1.4万元。

创业训练项目:校级0.15万元;省级0.7-1万元;国家级1-2万元。

创业实践项目/“赛创融合”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省级/B档2-4万元;国家级/A档6-10万元。

(最终资助金额以学校下拨经费后核准)

四、项目选题与结项要求

(一)项目选题

大创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且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学生的努力能独立自主按时完成。选题一般来源于:1.教师科研课题的衍生学生科研项目;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3.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延伸出的研究项目;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6.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项目;7.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的项目类别主要有:

1.企业推荐自主命题的项目。

2.正在学校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孵化的项目。

3.依托科研或产学研项目,有成熟技术成果支撑或发明(或实用新型等)专利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4.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创青春”“众创杯”等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

5.紧密对接粤北地方产业发展,如“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行动”项目。

6.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结合紧密的项目。

7.学生负责人为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项目。

(详见韶院〔2024〕41号文)

(二)项目结项要求

1.校级项目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排名前2;

2.省级及以上项目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排名第1;

3.学术论文参照学校有关科研论文管理规定认定,项目负责人(学生)署名排序需符合结项要求,且标注“国家级(或省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署名第一单位为韶关学院,相关项目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所立项的项目相关。

4.各级创业实践项目和省级及以上创业训练项目还须入驻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五、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项目一般面向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相关年级研究生申报(鼓励学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积极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往年没有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和成员不能进行新项目的申报。为了组成可延续的研究梯队,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应至少有1名一年级学生参与。各项目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在毕业之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团队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获省级及以上级别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

(三)国家级项目的校内指导老师,原则上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大创项目”需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即1-2名校内指导老师+1名校外企业导师。

(四)每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第二指导老师以及指导在研项目含延期项目)。

(五)项目申报必须自报项目级别。其中,申报国家级、省级的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前期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申报人曾参与校级及以上级别的创业实践项目并以优秀等级结项;2.具备可转化实体创业的研究成果(发明专利、技术专利等);3.曾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六)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为1-2年(校级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六、申报方式与评审流程

二级单位组织学生和指导老师根据通知及文件精神,认真选题,确定项目团队及工作方案,组织申报项目类型为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团队,填写《附件1: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交指导老师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命名为:某某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2025年大创项目申报材料)发给各二级学院大创项目工作联系人(具体由各二级学院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行政教辅部门和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含师生共创“专创”工作室)项目,全校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的申报(以上项目指标单列)。2025年5月10日前,上述项目直接将申报材料(附件1-2)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由指导老师所在部门或创新创业学院签字盖章推荐。创新创业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根据指标限额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确定出的拟立项项目将参加全校项目立项评审。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归口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管理。

同一项目严禁既在二级学院申报,又在行政教辅部门和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当年立项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责任。

各二级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省、国家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韶关学院2025年校级大创项目各单位申报名额数(申报名额将在各二级学院分管大创项目的领导及工作联系人企业微信群发布),依照立项评分细则,组织专家评审(严格执行回避原则,评审材料备查),按指标级别、类型和类别等要求评选出拟立项项目。在项目申报表中填写二级单位评审意见,并填写《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所有项目申报表(含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创新创业学院115室郑老师处,电子稿(文件夹命名为:某某学院+2025年度大创项目申报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发送。各二级单位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创新创业学院收齐各二级学院的申报材料后,将参照《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分细则》(附件3),聘请专家对所有拟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并分类定级,专家评审采取回避制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评出拟上报参评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正式立项校级项目;拟推荐为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正式上报省教育厅。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采取逐级遴选确定。没有进入自报级别的项目,自然进入下一级别项目的遴选。没有自报国家级、省级,或在“预期成果”栏中没有填写发表论文或相当的专利等成果内容的项目,将不列入参评国家级或省级项目。所有省级、国家级立项项目均为校级立项项目,但不重复资助经费。

(二)对于推荐拟校级立项项目出现形式及资格审查不符要求,如指导老师超项限制或重复立项或交叉申报或一票否决事项(如: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类项目没有企业导师,省、国家项目没有拟发表论文表述,没有指导教师意见)等被取消。

(三)所有项目经费参照《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92号)管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 郑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3952;

工作邮箱:sgxycxcyxy@sgu.edu.cn

联系地址:明德区育德楼(创新创业大楼)115室。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