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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有关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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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二级单位: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有关专项申报工作已启动。为深入推动有组织科研,更好服务学科专业学位点一体化建设,现将我校申报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重大项目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详见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321198506190)申报不限额。我校申请人应仔细研读项目申报公告,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年度项目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详见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3154013998179)限报3项。我校申请人应仔细研读项目申报公告,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有关专项

有关专项如下: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详见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669111024427)、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详见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4295238400)、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详见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83038830388)、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详见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06070707359)、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详见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745505390365337)。以上专项申报不限额。我校申请人应仔细研读上述项目申报公告,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有关管理文件使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材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申报汇总表》《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选题指南》《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等应详见本通知附件。

(二)学校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182487.html)等文件精神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各有关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申报论证工作。

(三)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校限推荐申报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3项。科学技术部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资格审查,组织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学校将在校园网公示遴选结果,并组织入围项目申报人完成后续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应于5月16日上午12点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书》《活页》《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各一式一份、审核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及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至崇德楼601(现场核验纸质版材料,并通过企业微信向科学技术部唐苏捷老师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参加学校申报遴选工作。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

(四)各类专项申报单位应于5月22日上午11时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书》《活页》《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各一式一份、审核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及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至崇德楼601(现场核验纸质版材料,并通过企业微信向科学技术部唐苏捷老师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申报业务。

(五)联系人:唐苏捷、李亚亚(崇德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196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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