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韶关学院2022年重点工作考核工作指引》(韶学院〔2022〕50号)文件附件2-3韶关学院2022年“申硕”工作考核工作指引(科研业绩贡献)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申硕”工作专项(科研业绩贡献)考核工作,需各二级学院协助提供相关业绩成果材料,业绩成果等级按《韶关学院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141号)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各二级学院。
二、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填报本学院教师获得的如下几类科研业绩信息,所有业绩必须以韶关学院作为第一单位获得,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类:统计本学院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C级(含)以上学术论文,填写表1。
2.学术著作类:统计本学院教师作为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出版的C级(含)以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编著、科普读物、理论普及读物、工具书、参考书等),填写表2。
3.人文社科类其他成果:限人文社科类学院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C级(含)以上智库成果、报刊成果、网络文化成果、创作类成果,并填写表3。
4.科研获奖:统计本学院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C级(含)以上科技成果奖,并填写表4。
上述成果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被SCIE、EI或CPCI-S(原ISTP)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属于中科院分区论文,检索证明需明确具体分区等级(按升级版大类分区)。
三、相关说明
1.各类科研业绩统计的时间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本学院获C级(含)以上其他业绩成果,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立项与结项、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授权专利、科技成果转化(转让/许可/入股)等由相应的业绩成果主管部门提供,无需二级学院提供。
3.同一成果仅限填报1次,同一成果获不同层级业绩按最高等级填写。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学位点务必于2021年12月28日前将本学院业绩成果清单(附表)及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按归口管理分别报送科技处和社科处,电子版分别发至科技处和社科处邮箱。
说明:12月31日前若有新增业绩,可在1月5日前补充提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肖正中,8121378,sgxykjc@sgu.edu.cn;
社科处雷祖华,8121980,sgxyskc@sgu.edu.cn。
附表1-4.doc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2月2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成果转让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