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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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立项项目合同签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粤穗 、粤深、粤佛 、粤莞)项目计划和项目资金的通知》(粤基金字〔2022〕18号)有关要求,近期需开展我校2022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粤穗 、粤深、粤佛 、粤莞)立项项目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基金任务(合同)签订统一采取线上签订方式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2月23日前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与合同书,待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上传系统,具体操作可参看《省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管理操作指引》(附件1)

二、本次项目合同书内容直接从申报书中提取,合同书签订阶段不可修改。若需变更调整,须待网上合同书状态为“合同签订完成”后在系统中提出变更申请。省基金项目通过阳光政务平台实行全流程 “痕迹” 管理。项目在研过程中每个自然年度的4月10日前 ,项目负责人应在阳光政务平台完成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 。

三、本次下达的项目资金均为科研项目资金,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严格落实《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92号)等相关规定并规范使用,同时做好项目组织实施与结题验收,配合项目审计等相关工作。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按时完成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

(二)由于本次合同书采用线上签订,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上传附件,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2月23日前将彩色双面打印的申报书、合同书、《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均一式两份))报科技处项目科(崇德楼517室),科技处统一办理用印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一)省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38,QQ:800099528。

(二)省基金委业务咨询:020-87567807、87567835

(三)学校科技处: 张艺0751-8120201,

附件:相关附件.zip

1.《省基金项目任务(合同)书管理操作指引》

2.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 粤穗 、粤深、粤佛 、粤莞 ) 项目韶关学院立项项目清单

3.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

科学技术处

2023年2月17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签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