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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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韶关学院2021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任务书签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韶关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及经费安排的通知》(韶学院〔2022〕112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学校立项《利用韶关地区大宗冶金工业废渣制备蒸压加气混凝土及其应用研究》等22项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2项);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完成目标任务并按时验收结项,现组织开展立项项目任务书签订,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据《韶关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及经费安排的通知》(韶学院〔2022〕112号)、《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9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填写立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具体事项如下:

1.2021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不做经费使用预算,项目负责人只需填报《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

2.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团队成员不得变动,项目预期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保持一致或高于申报书填报的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删减。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22年7月6日前统一将本单位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sgxykjc@sgu.edu.cn)。经核查无误后再打印纸质版(一式三份),由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崇德楼517办公室。

4.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亚亚,电话:0751-8120201,邮箱:sgxykjc@sgu.edu.cn

附件1.关于公布2021年度韶关学院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立项及经费安排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3.韶关学院科研经费包干使用个人承诺书.doc

科学技术处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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