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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详见附件)要求,学校启动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认定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详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1、项目开题工作由所在二级单位(项目或课题主持人)自行组织专家开展。专家组成等开题要求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形式关、质量关、学术诚信关,不得虚构专家及意见。

2、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认定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包括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人才创新类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开题报告书》(详见附件),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书》(详见附件)。以上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均应向所在二级单位报送《开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3、纸质版《开题报告书》均应由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后在“所在二级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由所在二级单位集中报至科学技术部。

4、未按要求参加开题的项目或课题,将会严重影响后续结项验收工作。

三、报送材料安排

各有关二级单位应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前向科学技术部集中提交开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应现场提供),切勿影响后续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科学技术部不受理个人业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科学技术部唐老师、张老师;办公电话:8121960。

附件.zip

科学技术部

2024年9月1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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