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4-2027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案例库和“先用后转”成果库的通知》及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学校专利转化效率,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落实“开源节流”的重要举措,现根据相关规定,对我校的发明专利实施开放许可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是专利转化运用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实现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提升对接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二、适用范围
我校作为唯一专利权人,且自授权日起未签署转让、许可或作价入股等转化协议的发明专利(涉密或特殊原因除外)。
三、工作安排
1. 专利筛查:科学技术部已对全校发明专利进行梳理,筛选符合开放许可条件的专利清单,详见《韶关学院未转化发明专利清单》(附件1)。
2.首次专利开放许可时长及费用:为尽快盘活我校存量专利,提升技术价值利用率,针对附件1的专利首次开放许可时长为半年,即2025年8月23日至2026年2月22日,首次开放许可费用为0元(免费许可)。首次开放许可时间到期后,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续开放许可时长及费用。
3.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办理:由科学技术部根据《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线上办理流程》(附件2),填写《专利开放许可声明》(附件3)统一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
4. 意见反馈:该通知发出后,各二级学院通知附件1发明人,各发明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25年8月22日前反馈至科学技术部,逾期视为同意实施通知内容。
四、权利义务
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
发明人权益:专利开放许可后,发明人仍享有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老师,电话:0751-8120049,邮箱:sgxyxk@sgu.edn.cn。
附件1:《韶关学院未转化发明专利清单》.xlsx
附件2:《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线上办理流程》.pdf
附件3:《专利开放许可声明》.doc
科学技术部
2025年8月20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成果划转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