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https://www.sg.gov.cn/bmpdlm/kjj/gzgg/content/post_2775105.html)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组成员只允许申报此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一人,如有参与单位合作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为两人,且一人为参与单位人员。
(二)本次申报的项目均无财政资金支持,需自筹补足经费。
(三)以我校为牵头单位申报立项的项目,其绩效指标涉及专利和论文的,要求专利申请(授权)单位、论文通讯单位均为“韶关学院”且排名第1,论文需标注“由2025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及项目编号。
(四)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g,请使用火狐浏览器,首次访问请删除浏览器缓存)。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组人员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组人员有市级及以上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领域科技计划项目2项(含)在研或1项(含)以上逾期1年未结题验收的(以2025年7月31日计算)。
2.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4.项目主要内容已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各项目申报人须登录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g)自行注册个人账户,上级科技主管单位选择浈江区科技局。注册后项目申报人还需完善个人信息并与单位账户(韶关学院)关联,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如已注册的老师,可继续使用原账号。
(二)在线申报。项目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提交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10月9日10:00前,项目申报人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线提交项目申请;所在二级单位需统一报送本单位有关项目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资金补足承诺函(纸质版一式五份,从系统下载模板进行填报)
(2)2025年度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3)韶关学院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崇德楼6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xyxm@sgu.edu.cn)。科技部统一办理相关材料的用印,逾期提交的需自行办理。
2.10月10日17:00前,相关二级单位指派专人到崇德楼601办公室统一取回本单位加盖公章的《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和《资金补足承诺函》。
3.10月11日16:00前,项目申报人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补充上传《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和《资金补足承诺函》盖章扫描件,提交项目申报书和所有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三)纸质材料报送。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项目申报人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已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由所在二级单位于10月20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崇德楼601办公室,学校科技部统一办理材料盖章及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示待受理纸质材料时可下载并打印;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等;
2.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4.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5.项目组成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入职不满3个月的成员需单位提供相关说明并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最少1个月);
6.科技项目查新报告;
7.申报指南中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资金补足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9.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注:(1)上述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时上传至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附件中,所有需要打印的材料必须在系统中下载后打印(需显示水印);打印纸质材料时,上述材料如非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纸质材料请附上目录,并按以上顺序用A4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请在书脊注明2025年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韶关学院)。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无关材料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社农科,0751-8778883。
(二)浈江区科学技术局:何盛安,0751-8313828。
(三)学校科学技术部:黄祎,罗瑾怡,0751-8121980;邮箱:sgxyxm@sgu.edu.cn。
(四)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咨询:邓韶泉,0751-8760028。
科学技术部
2025年9月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自然科学类)任务书签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我校发明专利实施开放许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