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4〕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普通高校认定类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科函〔2024〕10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我校获批15项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为切实落实科研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立项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完成绩效目标并顺利通过验收,现组织开展我校获批的15项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任务书签订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22〕197号)要求,组织本单位获批立项项目的负责人认真填报任务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书(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研究内容和团队成员、项目经费预算及项目预期成果须与项目申报书一致,不可变动或删减。
二、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自然科学类)经费实行“预算制”,本年度项目经费额度依据《2025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议有关决定事项通知》,按立项项目经费额度的50%比例拨付,剩余经费第二年拨付。
三、根据《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3〕91号)以及审计专项整改的相关规定,凡新申请科研项目涉及实验内容,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实验(如配方、工艺等)变更的,均需开展科研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并填写《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附件2),交由科学技术部和资产设备管理部共同备案。
四、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17:00前,将本单位核查无误并加盖公章的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及《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评估表》(一式两份)等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崇德楼60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sgxyxm@sgu.edu.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祎、罗瑾怡,电话:0751-812198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9月2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