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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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已启动。为深入推动有组织科研,更好地服务学科专业学位点一体化建设,切实提升申报质量,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具体要求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专区具体奖项设置和数量、申报资格和要求、申报单位和名额、申报办法和程序等单独安排,详见“教育科学研究”专区附件。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数量

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时限为四年。

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详见附件)。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批准的申报名额,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与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

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教育科学研究 ” 专区联系电话:010-62003307/62008930

申报者可访问以上网站(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和《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旧版本无效。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11份(至少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右上角标明),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5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一式11份,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面)。译著类成果还需提交原著或复印本3份。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1份(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1.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2.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评审表》后)。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3)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二)电子版材料

1.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格式)(“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还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评审表pdf格式)、成果(pdf格式)、证明材料(pdf格式),只能由学校管理部门账号进行上传,个人用户账号没有操作权限。申请人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须交由学校进行在线操作。

2.请在启用word宏功能的前提下,检查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文件,其中:工作单位一栏,只有申请者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才需要填写,校内人员为空是正常现象;作者为多人的,应逐一添加并排序,不要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最后,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关闭word,否则申报评审表文件不会被系统接收。所有的签章,在纸质件上签章即可,word文件中无须也无法签章;

3.成果附件和证明材料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做好命名。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学校工作安排

1.各有关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重点动员工作。申报者要对参评成果申报材料的参评条件、材料真实性、成果信息、材料完整度、意识形态等进行严格自查。著作类参评成果要按照著作原件版权页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出版日期、出版社全称等;论文类参评成果要按照期刊原件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出版刊物期号等;调研报告要认真核对成果名称、作者姓名、完成时间等。

2.本届评奖工作实现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上级专项工作安排开展遴选、公示、上报等工作。各有关二级单位应于2025年11月5日下午16点前报送所有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至科学技术部(崇德楼601室),电子版发送至李亚亚老师企业微信,压缩包主题注明“第十届教育部奖+单位名称”,最终版报送材料等后续通知。

3.科学技术部不接受个人申报业务,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亚亚、唐苏捷(崇德楼601室),办公电话:0751-812196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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