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机构:
按照《韶关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韶院〔2023〕56号)及《关于确定韶关学院新一轮校级科研团队的通知》(韶院〔2023〕7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新一轮校级科研团队建设期满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新一轮校级科研团队,包括24个重点团队、10个重点培育团队、1个培育团队。
二、验收要求
根据团队考核科研指标,对各类科研团队在建设期内(2023—2025年)纵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项、科研项目与成果转化到账经费、高水平学术会议等方面取得的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具体见《韶关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第六章相关要求(附件1),其中培育团队由依托单位根据该办法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科学技术部审核确定。
三、相关说明
(一)业绩统计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等级认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提交的业绩材料必需是支撑相应依托学科(或平台)建设的成果,且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一致,为团队成员在规定统计时间内以“韶关学院”为第一单位所取得的成果(除科研奖项外)。
(三)业绩提交及审核
各学院应认真审核所有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并在审核基础上填报《韶关学院科研团队期满验收业绩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统计表》须涵盖三年(2023-2025年)建设期内全部业绩。2023年-2025年的业绩材料请团队负责人、成员及时进入科研服务系统认领/填报后提交(同时上传佐证材料),学院科研秘书、科研院长在科研服务系统中按权限审核确认。
(四)材料提交
请各团队于2026年3月18日前,将《统计表》(一式一份),经依托二级单位盖章、团队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科学技术部(崇德楼517办公室)。电子版请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欧恺老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老师,联系电话:8120096。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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