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二级单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度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为深入推动有组织科研,更好地服务学科、专业、学位点一体化建设,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题要求
课题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体现时代性、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应围绕课题主题,深入开展政策和对策研究分析,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成果的实用性与政策转化价值,力争形成对政策制定和工作推进具有参考意义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选题范围
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发展前沿动态和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初步确定2026年课题参考选题方向12个(详见附件)。申报人可根据参考选题方向,结合自身学术专长与研究基础、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同时,选题可不限于上述参考选题范围,申报人可结合上述课题要求,围绕文化和旅游相关领域自拟题目开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人(包括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负责人年度内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内最多可参与2项本次课题的研究。
4.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前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二)申报人填写一式五份《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和一式七份《2026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政策研究课题论证活页》(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活页》)。《活页》用于匿名评审,其版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与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及所在单位相关信息,亦不能作出任何可供识别个人和单位信息的符号标记,否则视为无效申报并予以退回。申报人所在单位须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和会议评审,立项结果将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布。课题最终成果通过会议评审方式进行结项鉴定,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和公众号公示公布。
(四)本研究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等)归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未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书面同意,不得在公开刊物或内部刊物上发表。
四、课题经费
(一)课题立项后,每个立项课题可先期获得补助0.5万元。立项课题经评审结项,确定为优秀的,续补1万元;确定为良好的,续补0.5万元;确定为合格的,续补0.3万元。对优秀、良好、合格的课题,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可根据申报人意愿出具结项证明。
(二)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财务要求进行统一管理,课题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挪用。经费使用须接受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监督。
(三)对违反申报要求,不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出现违背科研诚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的,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采取撤销立项、追回课题经费等措施并通报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五、研究期限
课题负责人应当于2026年7月30日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提交完整结项成果。最终成果须与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保持一致。逾期未提交结项成果的,视为撤销立项,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已提交结项成果但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剩余经费不再拨付。课题研究期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视情以座谈、调研等方式交流研究情况。
六、成果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全文不少于2万字。结项时须提供查重检测报告,全文总文字复制比应不高于20%。同时,须提交4000-5000字的简版结项成果。
七、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不得用已申报但未公布立项结果的项目进行申报。《申请书》《活页》《汇总表》《2026年课题参考选题方向》应详见本通知附件。应使用本通知附件中的有关申报材料,提前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以便所在单位开展资格及形式审查。
(二)我校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质量关、形式关,全面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科研诚信工作的有关要求,避免有悖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行为的发生。
(三)各申报人应于2月9日上午11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活页》一式七份、《韶关学院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一份、审核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寒假后补充提交)及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科学技术部517室(现场核验纸质版材料,并通过企业微信向科学技术部唐苏捷老师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唐苏捷、李亚亚(崇德楼517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120096。
科学技术部
2026年1月8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填报2025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校级科研团队建设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