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及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粤科规范字〔2024〕5号)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推动项目更好执行,现将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内容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尚未验收的省基金项目。我校具体项目清单将分发给各二级学院,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
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省基金委受理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5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内容: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进展情况);
2.经费支出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支出的数据);
3.取得的成果情况(填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二、项目负责人事项
(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通过“过程管理—绩效跟踪管理—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引请见附件1。
(二)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2月9日(星期一)17:00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学校审核。逾期未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项目,省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程序。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请仔细查看填报要求和附件2的审核要点进行填报,应对所提交的执行情况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2.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要求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省基金委将给予提醒、责令整改等处理。
三、联系人及电话
(一)省基金委:黄老师,020-87567850;倪老师,020-87567803。
(二)学校科学技术部:黄老师,0751-8120096。
附件:1.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引
2.依托单位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要点
科学技术部
2026年1月9日
上一条:成果转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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