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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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轮校级科研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2    作者:     来源: 科学技术部     点击: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凝练学科方向,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培养和造就可持续发展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完善科研激励导向机制,根据《韶关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韶院〔2023〕56号),现启动第三轮校级科研团队(以下简称校级科研团队)遴选工作。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校级科研团队建设思路与主要要求

(一)建设思路

秉承“精农、强工、厚医、兴文,固本强师、交叉融合、重点突破”的学科发展理念,构建重点团队、重点培育团队、培育团队三级联动滚动机制,充分发挥团队的协同效应和优势互补效应,为学校学科建设和硕士学位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要求

1.校级科研团队须以重点学科或重要科研平台(基地)为依托。各重点学科原则上应按照学科研究方向组建相应科研团队。鼓励组建跨学科、跨二级单位的科研团队,深入推动交叉融合发展。

2.校级科研团队要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课题,依托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在“强”和“特”上下功夫,体现我校办学优势和特色。

3.校级科研团队的申报需制定团队建设规划,明确研究方向、建设目标、预期成果和经费预算,特别需要对标硕士学位点建设急需,争取在新一轮建设期内产出一批高水平的科研业绩。

二、申报类别与遴选条件

校级科研团队设置重点团队、重点培育团队和培育团队三个类别。其中重点团队、重点培育团队实行校内竞争申报;培育团队由所在二级单位根据自身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需要自行遴选及培育建设工作,应报科学技术部审核备案。

具体申报与遴选条件按照《韶关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遴选程序

1.二级单位申报

团队对照遴选条件,填写《韶关学院科研团队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经依托单位或牵头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形成推荐意见。

2.初审

由学校对各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考察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3.评审

对初审通过的申报团队,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科研团队名单,呈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公示

学校对通过审议的校级科研团队公示5日。

5.立项

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学校正式发文确认立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1.申报材料要求。依托单位或牵头单位汇总,将各校级科研团队的《科研团队申报表》(可编辑版及PDF盖章版)、团队业绩清单(附件3),《科研团队申报推荐函》(附件4)独立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为XX单位XX团队申报材料),压缩成RAR格式后通过企业微信发给科学技术部欧恺老师。

2.报送时间。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从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做好第三轮校级科研团队的申报及推荐工作。应于2026年5月22日16:00前,按要求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崇德楼科学技术部517办公室。

注意:《申报表》须由团队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由二级单位盖章后再扫描制作成PDF版文件。《申报表》封面中的联系人原则上应负责团队与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应与团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团队业绩清单里的业绩应与韶关学院科研服务保持一致,不得擅自篡改,否则视为违反科研诚信工作要求。《科研团队申报推荐函》须由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如需相关纸质版申报材料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欧老师,联系电话:0751-8120096。

科学技术部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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