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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7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韶关学院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实施办法(试行)》(韶学院党办发〔2021〕1号),决定开展2024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2024年度在校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满一年以上,且在岗在职的人员。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中,辅导员5名,班主任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学校发展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2. 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积极健康的进取精神,真正做到以言传道以行垂范事迹突出

3. 立足本职,自觉履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的神圣职责,做好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技能,与学生打成一片,业绩突出,受到师生赞誉。

4. 自觉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和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的“六要”新要求,做一名学生满意、家长满意、学校满意的好教师。

5. 参选的典型人物要有较强的道德感召力量,对学校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要注重基层人员,着力挖掘来自基层的优秀楷模;要注重新典型,多推新面孔,大力宣传新人、新事、新风尚;要注重示范作用,强调典型人物的群众认同度。

6. 辅导员本年度分管或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0人。

7. 两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或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年度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 热爱辅导员班主任岗位工作,指导学生党建、团建和班级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学生思想政治表现优秀,学生集体团结上进,受到省级以上奖励、成果、项目众多,深受学生喜爱。

2. 注重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引领,深入开展与学生谈心谈话次数多,指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为学生释疑解惑;在热心服务帮助学生,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做好学生知心朋友、人生导师和创新创业、理性就业的伯乐等方面,成效突出。

3. 在学校急难险重工作中,勇挑重担,大胆创新,见义勇为,无私奉献,为学校发展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积极承担或配合参与多次校级活动,促进学生多维素质提升。

4. 积极投身“三全”育人工作,在学校、二级学院、学生班级、学生社区的立德树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工作特色明显,亮点突出。

5. 积极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形势政策教育、党课团课、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程、军事理论、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等课程教学,或抓好课程思政建设,教学效果良好。

6. 参与1项省级以上“高校辅导员网络文化成果”,或者省级以上“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成果”,或者省级以上“名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或者获得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入围奖、单项奖)、省级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等。

7. 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或者指导1项以上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者个人获得或者指导学生获得学生工作研究课题、工作课题、创新创业课题经费总额不少于1万元。

8. 获得校级以上重大荣誉称号或立功受奖(劳动模范、五一奖章、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技术能手等);或者获得市级以上党建、思政、教育教学方面的优秀奖励(包括师德模范、教育工作者、教师、辅导员“红棉奖”、党务工作者、班主任、党员、团干、学生工作、资助育人等)。

9. 在市厅级以上官方媒体发表与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相关的优秀作品多篇,经学工、宣传等有关部门评议认为有重要影响,或得到广泛传播,受到群众好评、党政部门肯定或表扬、奖励;深入研究学生思想状况、行为习惯、兴趣爱好、心理健康等,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影响广泛

10. 经评选工作小组或学校认定,具有其他方面的先进事迹或重要业绩,产生良好影响。

三、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深入挖掘本单位的典型人物,推荐1-2名人选填写“十佳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审批表(建议辅导员、班主任各推荐1名),提供2000字左右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主要事迹的申报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审定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个人辅导员班主任手册报送学生工作部。

(二)学生工作部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易班网站等渠道对“十佳辅导员班主任”推荐人选事迹进行集中展示,开展群众网络测评。征求纪检监察、人事、教务、安保等相关部门意见,查询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况。

(三)学校评选工作小组组织评选,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条件、材料及群众网络测评情况,酝酿评选出十名入围人员,作为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人选,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学生工作部组织入围并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举行优秀事迹报告会,由评选工作小组成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现场评分,排名居前的辅导员、班主任可推荐参评学校“年度风云人物”人选。

(五)评选工作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人选报学校党委讨论决定。

(六)学校发文对“十佳辅导员班主任”给予表彰,并发放奖励金。学生工作部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易班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优秀事迹,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1129(周五)上午下班前将附件1《韶关学院 2024 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审批表》、附件2《韶关学院2024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名单表》、个人主要事迹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gu_sjk@sgu.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思源区学思楼212室。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科联系。

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8120213。

 

附件1. 韶关学院 2024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审批表.docx

    2. 韶关学院2024年度“十佳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名单表.xlsx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