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友办公室、心理健康教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全方位成长成才为核心,统筹推进思想引领、行为规范、支持保障、招生录取、就业指导等核心工作,深入推进 “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思想引领
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成人成才;
强化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培养忠诚于党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学工干部;
二、行为规范
完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学生行为规范标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将管理与育人紧密结合,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对学生法纪观念与规则意识的培养;
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积极维护学生群体的秩序与安全。
三、支持保障
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践行“一线规则”,打造沉浸式社区育人文化,规范管理学生社区;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构建“物质帮扶-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融合生命教育与思政,增强学生认知。开展心理普查、动态建档及重点人群预警干预,做好咨询与危机干预。提供咨询辅导,培训朋辈队伍,联动家校医社完善心理育人体系。
四、招生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及学校定位,完善招生制度规范,组织开展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服务,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彰显度;做好生源质量分析,为持续优化招生策略提供依据,推动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
五、就业指导
构建全程化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做好生涯规划、资源对接、服务覆盖、质量追踪;
建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打造职业发展精品项目;
落实校院两级访企拓岗,大力开拓岗位资源,广泛开展供需对接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资源,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就业政策宣讲等服务。
心理健康教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学院机构与制度建设;
3.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融合生命教育与思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业务交流、科研活动;
4.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开展心理普查、动态建档及重点人群预警干预,做好咨询与危机干预;
5.提供咨询辅导,培训朋辈队伍,联动家校医社完善心理育人体系;
6.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及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心理辅导员与心理委员的培训工作;
8.做好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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