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学院(合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加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全方位成长成才为核心,统筹推进思想引领、行为规范、支持保障、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核心工作,深入推进 “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思想引领
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成人成才;
强化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培养忠诚于党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学工干部;
二、行为规范
完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学生行为规范标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将管理与育人紧密结合,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对学生法纪观念与规则意识的培养;
加强学生日常管理,积极维护学生群体的秩序与安全。
三、支持保障
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践行“一线规则”,打造沉浸式社区育人文化,规范管理学生社区;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构建“物质帮扶-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融合生命教育与思政,增强学生认知。开展心理普查、动态建档及重点人群预警干预,做好咨询与危机干预。提供咨询辅导,培训朋辈队伍,联动家校医社完善心理育人体系。
四、就业指导
构建全程化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做好生涯规划、资源对接、服务覆盖、质量追踪;
建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打造职业发展精品项目;
落实校院两级访企拓岗,大力开拓岗位资源,广泛开展供需对接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资源,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就业政策宣讲等服务。
心理健康教育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 统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地实施。
2. 健全校院心理育人组织架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与运行机制。
3. 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融合思政育人与生命教育,开展教学教研及业务交流。
4. 搭建校、院、班、宿舍四级心理防控网络,落实心理普查、动态建档、重点学生预警干预与常态化咨询服务。
5. 常态化开展个体与团体心理辅导,培育培训朋辈心理队伍,构建家校医社协同育人机制。
6. 开展多元化心理科普宣传与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
7. 推进心理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专兼职人员、学生心理骨干培训。
8. 健全心理危机全流程处置机制,规范开展危机干预、分级转介及后续帮扶工作。
版权所有:韶关学院学生工作部
邮编:512005
联系电话:0751-8120238
传真:0751-8120068
官方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