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韶学院〔2019〕137号)规定,学校组织评估检查小组到各二级学院检查考核,结合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现对拟获得2024年学生资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3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事实、线索要具体。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和电话:
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 8120108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14日